其次,要强化审计部门以及立法机关的监督。应该每年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,政府是这一资金的“担保人”,审计部门的介入是理所当然的。
不妨建立类似于上市公司的年报季报制度,对参保人负责。有些观点认为,应当引入社会审计力量,我认为不够适当。我倾向于由国家审计机关来审计,因为这是一个公共事务,涉及公共利益。
《中国会计报》:请问,社保资金监管的难点在哪些方面?
郑功成:在社保资金没有实现全国统筹、资金依然分割管理的情况下,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。应当强化行政部门的责任,监管、经办要分离。
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――中央层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,地方层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,应该承担资金安全的主要责任。但现在的监管部门很多,而地方的劳动保障部门并不是直接受上级的垂直管理,而是服从于地方的党政机关,这样就造成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控制力度都不够。这也是重要的一点。
《中国会计报》:您怎样看待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?
郑功成:社保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使命,就是保值增值。
10年前,我们的资金规模有限,挪用、滥用资金的现象也比较普遍,那时资金的安全风险主要是挪用;而现在,随着国家社会保险资金的结余规模越来越大,资金安全的主要风险已经变为“贬值”。
这样,就要有效进行投资,而投资股市又充满风险,因此,就有一个战略选择的问题。我主张,社保基金可以考虑与国家的重大工程建设、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例如参与南水北调、高速铁路建设这样的项目。
另外,财政资金应当加大在社会保障上的投入。整个经济发展的目标,就是为了“人”,财政资金当然应该更多地回馈于民,而回馈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福利制度。目前我们在社会保障上的投入占到财政资金支出比例的12%,我期望在本届政府的任期内,这个比例能达到15%,2020年达到20%,2049年达到25%。
《中国会计报》:目前,社保资金的监管风险也体现在了支付环节,冒领养老金的问题比较突出,您对此有何建议?
郑功成:第一,要在管理的环节上加大监察力度。有的人去世后,养老金被冒领了12年都没被发现!监管机构完全失职!在加大监察力度方面,调查、信息反馈、身份甄别等等,都可作为一种方式。
第二,要加强信息的沟通,要加强社保机构与其他部门的联系,包括与各个殡仪馆等等的联系。
第三,其实是最重要的,是要完善相关法律的惩办机制。在许多国家和地区,出现冒领养老金的情况,是要以诈骗罪论处的,要追究刑事责任。在香港,这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,比偷盗还要严重,因为它损害的,是全部参保人的利益。
(中国会计报 贾丽娟 2009-3-13 )
(c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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